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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加班治理细则
2011-07-25 22:17:19
 

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加班治理细则

一、为增强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的员工加班治理任务,特制订本细则。
二、乔普公司员工除每日规则的任务工夫外,如需赶上出产进度或处置紧要变乱,应按下列手续处理:
1、普通员工加班
(1)本能机能部分人员加班一概由部分主管报请部分总监指派后填加班单;
(2)出产部分人员加班,应先依据出产工时需求拟定加班部分及人数井经出产车间赞同后,由部分主管报由主任级主管审定,并将加班工夫内的出产量由工头记录于任务单上;
(3)方案内必需的加班,须副总司理核准后始能加班;
(4)以上人员的加班单,领于当日下昼4时前送交人力资本部以备查核。
2、部分主管级人员加班
(1)各级部分于假期或夜间加班,其任务紧要而较为主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身前来督导,夜问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主管加班不用填加班单,只需打卡即可。
三、加班审核
1、普通员工
(1)其直属主管对其加班状况亦应实在核对,若有搪塞未迭预期结果时,可免去加班薪资。
2、部分主管若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任务积压耽搁景遇者,由部分总监专案审核,相同景遇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
出产部分于加班的次日,由车间治理组按其加班工时,依出产规范核算其任务能否相符,若有不符景象应告诉人力资本部按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部分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以签名:
(2)其直属主管对其加班状况亦应实在核对,若有搪塞未迭预期结果时,可免去加班薪资。
2、部分主管若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任务积压耽搁景遇者,由部分总监专案审核,相同景遇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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