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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员工着装治理规则
- 2011-08-09 23: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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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员工着装治理规则
第一条 为树立和坚持宁波乔普公司优越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标准化治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则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工夫内,要留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不吝啬整洁。
第三条 男职工的着装要求:炎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带公司徽。禁绝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罗皮凉鞋)。
第四条 宁波乔普的女职工上班不得穿牛仔服、活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概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工上班必需佩带公司徽;男职工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带在左胸前恰当地位上。
第六条 部分副司理以上的员工,宁波乔普的办公室必然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运动或主要营业洽商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留意将头发梳理划一。男职工发但是耳,并普通禁绝留胡子;女职工上班倡导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带应妥当。
第八条 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员工违背本规则的,除传递批判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延续违背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分、各线担任人应仔细共同、催促属下员工恪守本规则。一月累计员工违背本规则人次超越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担任人亦应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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