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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姓名牌治理方法
- 2011-08-10 2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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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姓名牌治理方法
第一条 为树立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形象,进步员工声誉感,并显示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全员应配挂名牌。
第二条 名牌一概挂在上衣上三个扣子间,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套隐瞒,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置。
第三条 上班工夫,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应于办公场合及门市部配挂名牌。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试用时期仍应挂公司名牌,但可不刻名字,期满后由治理部订制;离任时应缴回,不然折价补偿100元;任职未满8个月离任时应扣工本费60元。
第五条 名牌有遗掉或损坏,应告诉治理部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60元;如为成心损坏,并记小过一次。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元主管签证后,交治理部补发。
第六条 凡有下列景遇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恰当处置、辞退或移交法办:
(一)应用名牌在外作不合理的工作者。
(二)将名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毁坏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声誉或生事者。
第七条 各单元主管应催促所属员工挂名牌,并由治理部担任追踪审核任务,未挂者每月第一次正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罚款外,每次记申诫一次,主管并连带处置。门市部人员统由门市司理担任督导。
第八条 本方法经呈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总司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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