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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文件收发规则
2011-10-09 22:19:11
 

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文件收发规则

(一)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担任草拟和审核,公司总司理签发;党支部的文件由办公室担任草拟和审核,党支部书记签发;公司本部各部分的文件由各部分担任草拟办公室审核,总司理签发。
(二)文件签发后,送办公室一致布置打字,打印后送回草拟部分校正,校正无误方能复印、盖印。
(三)传阅文件由办公室专人担任回收,对宁波乔普电器指导指示的文件,办公室应实时组织传达和落实。
(四)文件和原稿,由宁波乔普电器办公室分类归档,保管备查。   (五)属于机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明\"机密\"字样,并确定报送局限。机密文件按保护秘密规则,由专人印制、报送。
(六)文件一致由办公室担任发送。送件人应将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分、接件人等事项注销清晰,并向文件签发人申报报送后果。机密文件和由专人按审定的局限报送。
(七)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担任签收,并分类注销。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置定见后,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分,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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