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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奖励制度
- 2011-03-24 21: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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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奖励制度
第一条 奖励条件
1、在乔普公司本职工作中有突出奉献者,改良运营管理、进步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倡议方面做出突出成果者;
2、工作中勇于坚持准绳,对故弄玄虚、严重违背财经纪律、贪污、偷盗、毁坏公共财富者大胆揭露、勇于斗争有功劳者;
3、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防止严重事故发作,以及维护公司财富和利益有突出奉献者;
4、在其他方面做出严重成果者。第二条 奖励的品种:
乔普公司奖励分为惩处,公司内部记功,公司内部记大功,公司特别奖励4种。其中:
1、惩处(公司内部通报褒扬):获3次惩处提升公司内部记功,由公司在通告栏中宣布。
2、企业内部记功:记功二次提升为公司内部记大功,由公司在员工大会中宣布。
3、公司内部记大功:公司在员工大会中由总经理颁发奖金。
4、企业特别奖励:奖励内容为升级,实物重奖获奖金、奖励休假。由公司在严重节日庆典或特地颁奖典礼颁发。第三条 奖励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经理向本部总监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由首席运营官或总经理决议奖励级别与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向受奖人员发受奖通知,并向全公司通报。部门经理(含)以上级他人员的受奖事宜由首席运营官或总经理决议,人力资源部担任提供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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