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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普员工义务服装制发及穿戴办法、运用年限
2012-01-05 23:13:18
 

乔普员工义务服装制发及穿戴办法、运用年限

(一)兹制订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员工义务服装制发及穿戴办法。
(二)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义务服装的制发:
1.义务服装的制造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启事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将制造方案预算会管理部后处置。
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
3.员工上任完成担保资料后即可领取义务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
4.制发服装时由各局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领用。
5.义务服数量
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西裤一条。
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条。
冬服:一概制发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长裤一条。
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
6.套量:义务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
(三)换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为换装时间。
(四)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服装穿戴规矩:
1.穿戴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义务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需对峙整洁,假期可免穿戴。
2.为便当义务,义务服可以着出厂外。
(五)运用年限:
1.义务服穿戴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
2.义务服如未达运用年限遗失落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
3.离任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六)义务服装制发费用由各局部按实发数量分摊。
(七)乔普电器各局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不赚钱时,及全公司未抵达营业总目标均不制发上项义务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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