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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成品验收标准
2011-04-22 21:41:02
 

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成品验收标准

1.1 检验类别
成品检验等级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两类。
1.2 型式(定型或鉴定)检验适用情况:
1.2.1 新供应商的资格认证,样品的质量确认;
1.2.2 正常生产供货的供应商,每隔一年,应对其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1.2.3 该产品中断生产半年,恢复生产供货的;
1.2.4 不定期的对供应商进行抽检。
1.2.5 5.2.1和5.2.2两种情况下的型式检验完成后,需要在IQC处进行封样。
1.3 交收检验适用于正常供货的来料入库检验。
1.4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如表2所示。
表2 检验项目

2   乔普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交收检验

1

外形尺寸

Ö

Ö

2

外观质量

Ö

Ö

3

阻燃性能

Ö

 

4

打印字迹附着力

Ö

Ö

5

胶面粘着力

Ö

 

  注:Ö表示需要进行的项目。



1.5 抽样方法
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IL=S-2,合格质量水平AQL=1.0。
1.6 检验方法
1.6.1 外形尺寸
使用卡尺,允许误差:± 0.3mm。
1.6.2 外观质量
目视检查,不同批次标签材料与封样对比,无明显的色差,标签无破损。
1.6.3 阻燃性能
制备试验样品25mm´200mm,调整打火机火焰高度(自喷嘴到火焰顶部)12mm,按图1方法进行燃烧试验,施加试验火焰时间为5s,撤离明火后,要求延燃时间不大于15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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