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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普公司员工保险规则
- 2011-05-14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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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普公司员工保险规则
为了增强员工保险工作,乔普公司规则员工参与保险的条件和相应的手续及保费,员工保险规则是公司为员工提供保险的根底和方法。
在制定员工保险规则时需留意:
(1)员工参与保险的条件和范围
(2)办理保险的部门及程序;
(3)保费计算及交纳。
乔普员工保险规则如下:
一、乔普公司员工一概参与劳动保险,于雇用时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二、员工参与劳动保险后,除依法享用各项权益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请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三、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尚未参与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动保险有关规则予以补偿。
四、员工退休,依劳动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则办理(方法另订)。
关于乔普公司从业人员保硷规则如下
一、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概参与劳动保险。
二、参与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身填写保险表一式二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担负20%。自行担负局部,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之薪水内代为扣缴。
三、参与劳动保险后,其应享之各项权益,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请求额外之赔偿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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